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响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推进2010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0年学生阳光体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贯彻“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以“迎接世博”为契机,开展“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系列体育活动。同时把迎世博活动与加强体育课程和课余体育活动建设、提高体育工作实效,促进和谐校园等紧密结合,培养成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体育道德素养、文明礼仪素质和身体健康水平,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胜利召开。
二、目标口号:
(一)目标: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比赛,周周有活动。
(二)口号:人人锻炼强体魄 拥抱阳光 迎世博
三、组织机构:
(一)2010年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刘宇陆
副主任:袁翔
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
(二)2010年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袁翔
副组长:邵君
秘书处:张晓贤 夏永节 罗建军杨德洪
成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相关处室分管工作人员。
(三)2010年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机构
1、秘书组(由院办、体育教育部组成)
(1)院办: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有关任务;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发言稿。
(2)体育教育部:策划“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和落实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启动仪式及闭幕式(颁奖);“阳光体育运动”活动资料收集汇总。
2、竞赛组(由体育教育部、团委、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院办组成)
(1)体育教育部:制定校内竞赛计划及规程;组织参与高校赛事;指导第一阶段“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负责第二阶段校级“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竞赛工作;二级学院体育部长、学生裁判员培训和学生裁判员等级上报工作;各项竞赛编排、成绩统计和发布工作。
(2)团委、学生处:召集各二级学院体育部长会议,负责落实第一阶段(二级学院和班级)“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
(3)二级学院院办(院办分管人员):动员本系学生积极报名参加“阳光体育”赛事活动。
3、宣传组(由宣传部、体育教育部、团委组成)
(1)宣传部:制定“阳光体育运动”宣传计划;组织赛事相关宣传报道。
(2)体育教育部:“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成绩公布;体育教育部网页宣传。
(3)团委:指导开展学生通讯员培训工作;“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的摄影展出。
4、综合组(由体育教育部、财务处、后保处组成)
(1)体育教育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的场地与器材;开发赛事社会市场,为“阳光体育运动”落实社会赞助经费。
(2)财务处:保证“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的经费的落实。
(3)后保处:落实并做好“阳光体育运动”赛事活动中医务监督与保障工作。
四、组织方式
(一)承办单位
1、主办: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承办:体育教育部
3、协办:团委、校学生会体育部、各二级学院学生体育部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1、日期:2009年4月---12月(每周五下午1:00-4:30为主要比赛时间)
2、地点:漕宝路校区体育场馆、奉贤校区运动场
(三)“大联赛”项目
附《2010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安排表》
1、校级竞赛
奉贤校区:
城建学院春季田径运动会、网球赛、篮球赛、跳绳比赛、体育文化节、第十届田径运动会、冬季长跑比赛、2010年院中层干部、机关干部趣味性体育“健身杯”比赛。等
漕宝路校区:
羽毛球团体赛、乒乓球团体赛、体育文化节、第十届田径运动会、冬季长跑比赛
◆由体育部负责实施,团委学生会协办,各二级学院(体育部部长)和校工会落实。
2、院级竞赛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体育竞赛活动,结合各二级学院自身特点开展小型多样、娱乐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竞赛活动,以满足广大学生参与锻炼的需要。
◆由团委学生会负责实施,院系体育部部长协办,体育教育部指导。
3、班级竞赛
以班级(或宿舍)为单位,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
◆由各二级学院院办(体育部部长)负责实施,团委学生会指导,体育教育部检查。
(四)参赛对象、资格及报名办法
1、对象:凡本校在册的全日制学生均须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报名代表本学院参加“阳光体育”比赛。
2、资格: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必须是身体健康者(无重大疾病者)。
3、报名:报名单须递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经学院学办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五)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按校“阳光体育大联赛”活动计划和要求,由团委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学办(体育部部长)分别负责制定院级或本院班级实施计划、竞赛规程、裁判落实、场地安排、成绩公布、奖品发放,以及资料收集[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大联赛”秘书组]。
(二)第二阶段:按校“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和要求,由体育部竞赛室负责校级实施计划等(同上)。
(六)录取名次、积分、奖励及团体总分记分办法
1、校级比赛每个项目(团体、个人)均取前六名,团体不足六队,个人不足六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2、学校体育工作年度评比,以各院全年体育积分多少排定名次。积分由三部分组成,总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1)群体竞赛项目积分:
(1)团体项目一至六名分别计为14、10、8、6、4、2分。
(2)个人项目一至六名分别计为7、5、4、3、2、1分。
(3)获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积分、男女团体总分名次。
(4)破校纪录的加10分,破高校纪录的加20分。
2)各参赛项目全年参赛率积分:
每个项目实际参赛人次,按每一人次积1分,累加计算。
3)由各院组织的比赛(1-2项)每项加50分。
3、奖励:
(1)个人项目:一至六名均发给奖品和证书,以资鼓励。
(2)集体项目:一至六名均发给奖品和奖状,以资鼓励。
(3)团体总分(取团体总分前六名):按当年校“阳光体育大联赛”活动中,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个人和集体竞赛项目的名次得分进行统计(包括:体育健身类、体育竞赛类、体育趣味类竞赛项目;以及校田径运会组织奖包含入场式评比、男女团体总分、参赛率、黑板报评比等项目),总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少者名次列后。获前六名单位均发给奖状(第一/二名发奖杯)和奖金,以资鼓励。
(4)负责承办和协办“阳光体育大联赛”活动部门的组织者(指团委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各院系学办体育部部长、裁判员等相关人员),以体育竞赛规程为准,均发给奖品或纪念品。
(七)运动员资格审查与受理
1、为了端正赛风,体现育人宗旨,请各院系部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要进行审核,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厉批评,直至全校通报。
2、凡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竞赛组有权取消该队员参赛资格。赛后发现队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则一律取消其该项目比赛成绩。
3、本年度凡对其参赛队(队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需要提出申诉的,必须以院系为单位向本校“阳光体育”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报告书》,并有院系学办副主任签字(公章),方可受理,个人不予受理。受理时间须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2小时后不再受理。
4、运动员当天参赛,必须带好学生证以示身份,主动交裁判员核对。
(八)表彰
2010年底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召开表彰大会。
(九)竞赛组织规定与要求
1、本年度校“阳光体育”活动计划的制订,主要驾驭体育健身类、体育竞赛类和体育趣味类竞赛项目全面考虑,在上、下两个半年中,发挥我校体育“三级网络”组织与管理的作用,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比赛,周周有活动”的目标。
2、承办(协办)部门的主要负责实施人要思想重视,做好全程服务(制定竞赛规程,组织动员、比赛安排,积分统计,成绩公布、颁奖和竞赛总结等)。实施单项竞赛规程方案须提前一个月呈报秘书处(体育部)。须经同意后由各部门的竞赛负责人组织实施。未经同意单项竞赛规程不得实施。
3、参赛报名单,院系部领队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领队(兼教练)由院系学生会体育部长担任。
4、各院系部学办(辅导员),结合校“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动员、组织队伍,抓好竞赛工作,完成计划任务。
5、在竞赛中要培养运动员良好的品德与精神,遵守纪律,服从竞赛规程规则,尊重裁判、尊重队手、尊重队员。
6、在竞赛中,领队与教练是精神文明第一责任人,要杜绝赛场违纪现象出现。
7、校“阳光体育”活动计划的实施办法权属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委员会全权委托秘书组体育教育部负责解释。涉及具体竞赛规程程解释权属由各项目竞赛组负责解释。
五、宣传发动
为了推动学校 “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系列活动、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同时也为了迎接2010上海世博,特制定本宣传计划。
(一)宣传内容
1、根据《2010年学生阳光体育工作方案》(草案)中相关活动的内容进行及时跟进报道;
2、参与相关活动的宣传布置等工作;
3、在全校营造出浓厚的体育锻炼氛围,对重点运动内容、优异成绩、优秀运动员及感人事迹等进行重点宣传;
4、出一期“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专栏,利用宣传栏营造体育锻炼氛围。
(二)宣传渠道
1、利用校报、广播等方式进行“阳光体育运动”宣传,营造“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氛围;
2、利用通信宣传员队伍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加强与团委学生会等部门的沟通,掌握体育动态。
3、利用校园网开设“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连续报道,反映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
(三)宣传时间
1、随时注意收集阳光体育活动动态,及时给予报道。
2、在学校2010年体育节暨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期间,对体育节展开全方位的跟踪宣传。
3、体育节前,发布“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摄影、征文和广播搞评选活动通知。体育节期间,开展评选并举办体育节摄影展,优秀征文在校报上刊登,广播稿在校园广播站播发。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