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体育部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本部党政班子分工合作、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一章 体育部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第一条 体育部主任职责:部主任是本部行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本部行政工作。与党支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部的各项决定;全面负责本部体育教学、群体竞赛、运动训练、科研课题、场馆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学校和本部的规章制度;坚持我校办学方向,完成本部培养学生体育意识,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身心健康为根本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体育部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与总结;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学科建设,组织开展体育研究与课题申报;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建设教学和科研团队,积极引进人才,科学使用人才;与本部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依法合理使用本部体育维持费和资金;主持制定本部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与科研管理秩序,确保本部二级管理的实施。
第二条 体育部党支书记职责:本部党支书记是本部党支部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与部主任共同带领本部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部的各项决议。本部书记与部主任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体育教学、群体竞赛、运动训练、科研课题、场馆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部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和制度建设、党员教育与管理、党员发展等计划;组织领导本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部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程序与部主任共同抓好所属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加强本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抓好干部的廉政、勤政和廉洁自律;主管和指导本部工会和退管工作。
第三条 体育部副主任职责:协助部主任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受部主任委托临时主持本部行政工作。配合部书记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章 体育部党政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四条 体育部重大事项须按规定分别召开以下会议进行讨论或做出决定:
1. 本部党政工(分工会主席)联席(核心组)会议;
2. 本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3. 本部其它有关会议;
为加强体育部班子建设,各部党政班子还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体育部联席(核心组)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本部党政工(分工会主席)联席会议是本部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二、本部联席(核心组)会议由部主任召集并主持,部党支书记、副主任、部办公室主任、室主任(竞赛、科研)、分工会主席参加。部主任不在,可委托部党支书记或副主任主持。列席会议人员由部主任和部党支书记商定。
三、本部联席(核心组)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议题由部主任与党支书记提出,也可先由副主任提出,经部主任及党支书记认可后,由部主任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通过校OA系统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四、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由部主任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向学校领导报告。
五、体育部联席(核心组)会议的议题:
1.讨论决定本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本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
3.讨论决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进修培训等事宜;
4.讨论决定本部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职工岗位津贴和奖惩办法;
5.讨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6.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管理工作,讨论决定本部重大财务收支等问题;
7.听取分管行政、党建、教学、科研、财务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同时听取部财经小组进行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第六条 体育部党支委员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体育部党支委员会是校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本部的政治核心,对本部门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二、体育部党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部党支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三、部党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
近,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校党委组织请示。
四、部党支委员会议议题由书记提出。涉及本部门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应主动征求部主任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提出。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通过校OA系统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交讨论的重要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
五、部党支委员会议的议题:
1.讨论和研究本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4.分析党小状况,提出加强党小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5.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6.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7.讨论本部工会(退管)等工作;
8.研究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第三章 体育部领导干部工作关系准则
第七条 体育部主任和部党支书记的关系:部主任和部党支书记共同承担着本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责任及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部内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部主任和部党支书记都负有责任,应当认真思考,主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部主任和部党支书记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
第八条 体育部党政工作的协调配合:党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一致,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如遇意见分歧,一时又难以达成一致,一般不要急于开会作决定,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应再议再协商,取得共识。必要时可向校领导报告。
第九条 体育部中层干部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理工作上。要顾全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团结的模范。部主任和部党支书记要共同努力把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
第十条 本文件由体育部党政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体育党支部
2010年4月1日